新县自来水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 信环审〔2015〕13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自来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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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31772800954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信环审〔2015〕135号 |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6-01-06 | 有效期 | 2023-04-19至0002-12-01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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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项目属于改扩建,位于新县城区。工程改造和新增配水管网82.413公里,其中改造14.412公里,新增68.001公里。采取地埋的方式铺设,施工完成后恢复土地原状,无新增用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减少开挖面积,及时恢复地表植被等措施;加强水土保持,防止发生水土流失。(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对水体影响较小的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清理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减少不利影响。(三)加强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四)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与公众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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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