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信环审〔2015〕7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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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6144026968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剑军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信环审〔2015〕72号 |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5-07-13 | 有效期 | 2023-04-19至0002-12-01 |
许可机关 |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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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n本项目属于异地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工业城,工一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占地面积454688m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前处理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高架库、办公楼等;生产规模为年产8.5亿粒培元通脑胶囊、8亿片丹鹿通督片、1亿粒参芪降糖胶囊、0.5亿粒结石康胶囊。项目实际总投资4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3万元。n信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1月审批了《羚锐制药口服药生产基地异地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信环审〔2011〕99号);2014年6月审批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亿粒培元通脑胶囊和5亿片丹鹿通督片新版GMP标准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环审〔2014〕24号),同年11月审批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异地迁建年产10亿粒胶囊和8亿片片剂整体建设项目废水处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信环审〔2014〕103号);于2014年9月下达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异地迁建年产10亿粒胶囊和8亿片片剂整体建设项目试生产的通知》(信环评试〔2014〕19号)。n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n(一)废气:(1)锅炉废气:1台20t/h燃煤锅炉废气采用“陶瓷多管+麻石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50米高烟囱排放。(2)粉碎和炮制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粉碎工段采用集尘装置收集后返回筛分工序回用,除尘后的尾气经通风设施外排;炮制工段采用集尘罩收集,过滤除尘后外排。(二)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240m3/d;工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三)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吸声等措施减少切药机、空压机、制冷压缩机、冷却水泵、粉碎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四)固体废物:提取药渣干化后做锅炉燃料;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麻石水膜除尘灰、除尘脱硫水渣等外售综合利用;中药挑选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填埋。n三、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n(一)废气:锅炉外排废气监测因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烟尘和二氧化硫满足《清洁城市空气行动》(豫环文【2011】190号,烟尘≤50mg/m3,二氧化硫≤200mg/m3)要求。(二)废水:外排废水监测因子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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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