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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阳亚兴广场新县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罚〔2023〕03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阳亚兴广场新县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773653038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孔垂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超过检定周期且伪造破坏计量检定标识电子计价秤计量器具
处罚事由 2023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电子计价秤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电子计价秤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有效期至2023年3月27日止,属于使用未按照申请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计量器具行为。另发现当事人在用电子计价秤中有12台检定标识有效期截止日期存在涂改,2台强制检定标识有效期涂改模糊不清,经现场核实与新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定记录不符,存在使用伪造或破坏计量检定标识,欺骗消费者计量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2.71001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7 处罚有效期 2026-11-17
公示截止期 2026-11-17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六)项
处罚内容 没收使用伪造破坏计量检定标识有效期期间内违法所得27100.11,并处罚款2000.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