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新县高级中学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不处罚〔2023〕0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高级中学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419485609R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德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事由 2023年9月20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新县高级中学采购、使用的长豆角进行抽样检验。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领取了长豆角的《检验报告》(NO:FZZ20230925719),报告显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向该学校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该学校食堂负责人现场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经查,该学校与新县廖祥萍蔬菜批发店签订有《合同书》,约定由廖祥萍负责该学校食堂的蔬菜配送服务。2023年9月20日,该学校向新县廖祥萍蔬菜批发店采购一批蔬菜,其中长豆角共采购107KG,除抽检公司抽取样品2.75KG外,剩余长豆角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都已制作菜品使用完。该学校在采购上述长豆角时向供货方索取了《营业执照》、《签收凭证》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16 处罚有效期 2027-01-16
公示截止期 2027-01-16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其他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