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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千斤高级中学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不处罚〔2023〕0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千斤高级中学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419486580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周楠峰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事由 2023年10月17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使用的大葱进行抽样检验。我局于2023年11月17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领取了大葱的《检验报告》(NO:FZZ20231029173),报告显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1日向该校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该校食堂负责人现场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经查,当事人新县千斤高级中学与新县放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配送协议》,约定新县放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当事人食堂的蔬菜配送服务。2023年10月15日,当事人向放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一批蔬菜,其中大葱共采购20KG,除抽检公司抽取样品2.42KG外,剩余大葱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都已制作菜品使用完。当事人在采购上述大葱时向供货方索取了《营业执照》、《签收凭证》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12 处罚有效期 2027-01-12
公示截止期 2027-01-12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其他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