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公〔香〕行罚决字〔2023〕2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3X46F9X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殷林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处罚事由 2023年05月23日,新县公安局香山湖派出所接上级交办中称:我辖区香山湖管理区大别山露营公园存在未落实旅馆业治安登记、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入住和是实际入住人数与登记人数不符的现象。 罚款金额(万元) 0.04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4 处罚有效期 2024-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5-24 处罚机关 信阳市新县公安局香山湖派出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91H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91H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处罚内容 罚款4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