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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县客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公〔城〕行罚决字〔2022〕3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县客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177280263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戴大永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未落实重点目标反恐防范应对措施
处罚事由 2022年06月24日上午,新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和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对新县汽车站开展反恐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汽车站在防范恐怖袭击方面违反《反恐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存在以下问题:1、日常安全检查不仔细,人员配备不足;2、反恐培训不全面、不到位;3、安全防爆器材未及时更新。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4 处罚有效期 2023-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6-24 处罚机关 信阳市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91H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公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91H 处罚类别 警告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
处罚内容 警告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