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新县陡山河乡卫生院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罚字〔2024〕0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陡山河乡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732462454R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石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重复收费
处罚事由 根据市局交办,新县陡山河乡卫生院在医疗收费过程中,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重复收费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所列的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0.20279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20279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30 处罚有效期 2027-07-30
公示截止期 2027-07-30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根据《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027.97元 ; 3、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2027.97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