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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吴陈河镇卫生院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罚告字〔2024〕04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吴陈河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419485684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立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2024年7月9日,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药械股依法对新县吴陈河镇卫生院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院药房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换药包,化验室血液检测机器使用的乳酸脱氢酶(LDH),碱性磷酸酶(ALP)测定试剂盒,以上医疗器械均已超过使用期限。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30 处罚有效期 2027-08-30
公示截止期 2027-08-30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处罚内容 1、没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详见《财物清单》); 2、处罚款贰万元(20000.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