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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郭家河乡卫生院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罚〔2024〕07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郭家河乡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419486599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和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在医疗收费过程中重复收费
处罚事由 2024年9月23日,我局收到新县医保局《关于移交2024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暨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的函》,反馈新县郭家河乡卫生院在医疗收费过程中涉嫌重复收费行为。2024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郭家河乡卫生院调查核实,该院重复收费情况属实。 罚款金额(万元) 0.0817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8172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4 处罚有效期 2027-11-04
公示截止期 2027-11-04 处罚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第三十二条
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17.20元 ; 3、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817.2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