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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权:公职“老赖”怕被拘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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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18-12-19

“没想到这3万元钱还能要回来,真的是太感谢杨法官了!”12月12日,匆匆忙忙从外地赶来的申请人梁某,紧紧握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志军的手,动情地说。

  2016年8月1日,被执行人郝某的丈夫(案外人)因经营化肥生意,急需3万元资金进行周转。身为公职人员的郝某遂通过同事介绍向梁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梁某多次找郝某催要,郝某均以“生意赔了,没钱还款”为由,推脱不还。

  梁某看难以要回这3万元借款,便一纸诉状将郝某告上民权县法院。2018年2月26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郝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生效后,郝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8年11月13日,梁某申请强制执行。

  梁某与被执行人郝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由执行法官杨志军负责承办。杨志军在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时,明确告诉郝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有固定工资收入,更应该起表率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甚至还将对其实施拘留、罚款、判刑等严厉惩戒措施。通过明法释理,郝某当即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力争近期内将3万元借款及利息归还申请人梁某。”

  杨志军本想着被执行人郝某通情达理,况且承诺在先,按照常理和其经济能力,应该能主动偿还债务。但直到12月11日,郝某还一直没有履行承诺和义务。

  为惩戒被执行人郝某的失信行为,在12月11日该院组织开展的“严冬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中,杨志军及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郝某从其工作的单位拘传到民权县法院。

  从单位被拘传的被执行人郝某,被带到该院后,哭哭啼啼,感到“丢尽了人”。当听说要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时,更是失声痛哭,再三请求法院原谅她的过错,“这就通知家人还款”。

  一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郝某的家人拿着3万多元钱,来到了法院,如数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到申请人梁某,得到梁某的谅解,并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12月13日,从外地返回家乡的申请人梁某,来到法院,在领取了拖欠两年多的借款后,连连对执行法官杨志军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