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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商户文明公约违反4条及以上的纳入社会信用系统“黑名单”
专栏本县新闻
来源:新县阳光村务  |  发布时间: 2018-11-26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依照《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县城市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门前五包”管理责任制。沿街门店商户、住户要认真落实“门前五包”,确保门前干净卫生、秩序井然、设施完好、绿化美观、道路畅通,不得随意抛洒垃圾,主动将垃圾倒入收集容器内或定时定点倒入垃圾收运车,确保垃圾不落地。
 
  二、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门前堆放杂物、沿街摆摊设点。
 
  三、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线内,两轮车停放时车头统一向外,规范整齐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人行道。
 
  四、严禁乱设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各门店招牌要主动更换或拆除破旧广告;新设户外广告必须按规定申报并经审批后方可设置,否则将依法予以拆除。
 
  五、严禁非法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凡是非法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宣传品和广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严禁践踏绿化带、攀折花草树木以及人为损毁亮化、环卫、供水、绿化等市政设施。
 
  七、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重罚,纳入信用评级体系,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新县文明办  新县城区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新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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