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住建局深入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帮助深圳一家公司顺利完成信用修复,持续营造包容审慎监管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衡山县住建局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先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主动帮助当事人开展信用修复,助力失信主体重塑信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县住建局实施“一处罚一告知”,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先告知书》,将行政处罚公示途径、公示期限、信用修复渠道、信用修复条件及流程指引等内容进行告知,让当事人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引导其开展信用修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最大程度降低失信造成的影响。
深圳某公司在一项目的设计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被县住建局给予了行政处罚。事后县住建局积极开展“两书同达”,同时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当事人满足修复条件时,县住建局信用体系工作人员及时电话提醒该公司,并线下“手把手”指导当事人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完善修复材料,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彰显住建部门行政执法的温度。该公司负责人在信用修复后由衷说道:“衡山的营商环境真好,相关职能部门能主动为我们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