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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住建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专栏本县新闻
来源: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 2024-07-23

新县住建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网上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诉,审查意见中需补充材料的请下载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申诉材料可上报我局。任何单位或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查询公示意见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权益单等材料到县住建局建管股咨询。联系地址: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455550联系电话:0376-2978203,15137660996 

附件:

1.新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

 

 

 

 

附件1

新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类别及等级

申请类型

公示意见

1

新县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拟同意

2

新县自来水安装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拟同意

 

附件2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申请资质

主项

增项








住建反馈意见:

 

 

企业(申诉、补充)意见和资料清单: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