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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中 98名“老赖”被抓
专栏典型案例
来源:河南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8-1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维护好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平顶山市两级法院自11月5日起开展“冬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制订活动方案,并决定在11月5日夜间开展“冬季攻坚”之雨夜行动。

  泥泞的道路挡不住执行的脚步,阴冷的风雨挡不住执行的热情,一场集中执行风暴在雨夜迅猛展开。当晚,该市两级法院共出动196名干警、46台警车,两级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深入执行一线,与干警们冒着阴雨,顶着寒风,亲自带领执行干警查人找物。

  “雨夜行动开始,出发!”11月5日18时30分,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院长杨红卫一声令下,该院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冒雨出发。按照既定部署,执行干警们先后来到焦店镇、凌云路九九绿墅园、卫东区东高皇吕庄村等地,拿着手电筒行走在泥泞的乡村小路上寻找被执行人。截至20时40分,该院共拘传4人。

  卫东区法院院长李俊峰、副院长刘沛和执行局局长周刚带领30余名干警,先后转战卫东区、新城区、叶县洪庄杨乡等地,共拘传当事人7人,拘留1人,当场履行1件,和解5件。

  “没想到这么冷的下雨天你们还会来堵我。”11月5日晚,拖欠银行贷款的被执行人孙某被突然出现的湛河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传唤到法院。孙某拖欠某银行本息共计55万余元,偿还40万元本金后,15万余元利息一直拖延未还。被依法传唤到法院后,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孙某认识到错误并当即筹钱,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

  在舞钢市,该市法院6个执行小组在院长徐合林的带领下开展集中行动,当晚共司法拘留3人,对案件执结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在宝丰县,40余名干警在院长沈伟轩、副院长徐长星和执行局局长张建立的带领下,兵分三路,按照先期查控结果,对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在行动中,该院邀请多位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见证执行。当晚,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和解3案,现场交付1案,总标的额10.6万元。

  雨夜中,郏县法院院长宋景婵、副院长王永生和执行局局长刘晓军带领干警们顶风冒雨,踩着泥泞的乡村小路,直捣“老赖”们的藏身之处。执行干警们历时3个多小时,出动执行车辆5台,驱车100多公里,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对5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扣押车辆1辆。同时,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还对拘传的被执行人进行说理教育,最终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当场履行了义务。

  11月6日,汝州市法院90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在该院执行局局长刘延斌的带领下,在媒体记者的全程参与下,干警们兵分6路开展行动,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3名,传唤被执行人1名,结案3件,涉案标的额27万余元。

  11月5日和6日,石龙区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副院长王广跃、执行局局长马仲平带领干警们雨中奔波,共抓获“老赖”4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1台,当场履行案件3件,结案标的额8.5万元。

  在此次专项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因案制宜采取执行措施,对长期躲避执行的案件,通过张贴公告、送达传票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采取分期付款、提供担保等措施,确保申请人权益逐步实现;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冒雨奋战,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此次集中行动取得丰硕战果:抓获98名“老赖”,拘留75人,扣押车辆1台,当场履行案件38件,结案标的额122.65万元。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达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表示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