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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法院:“老赖”出行受限 执行和解以房抵债
专栏典型案例
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18-11-26

近日,郊区法院执结七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愿以房抵债,支付共计21万元的执行款。

  王某龙、胡某某、查某某、张某、张某某、王某友、朱某某一行七人在刘某四、刘某平处工作至2017年10月底,经结算除已支付部分生活费外,还欠七人共计21万元劳动报酬拖延一直未付。七人追要未果诉至法院,经郊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刘某四、刘某平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且对被执行人明确告知拒不履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近日,刘某平欲坐高铁出行,却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慑于法律的威严,刘某平主动联系各申请人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自己一处位于某安置点的房屋抵执行款,七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