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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20-05-06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5月6日零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调整后,各地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措,不断巩固防控战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