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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个转企 ”办理指南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4-05-17

  新县“个转企 ”办理指南


“个转企 ”,是指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 )在政府引导、尊重自愿基础上,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公司制企业等企业形式的行为。

“个转企 ”采取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企业的程序办理。这 里介绍的是新县本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办理流程。

转型条件:

1、个体工商户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登记的;

2、未被标注为异常状态;

3、注销之前,相关年度的年报都填写完毕;

4、个体工商户是内地居民。

转型须知: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至少为转型后公司股东之一;

2、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升级后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

3、未正常报送年报或标注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办理个转企业务;

4、个转企后企业生成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的开业时间与审核时间一致。

具体流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