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新县县委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项目为王”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新县重大项目核查督导制度:
一、核查范围
省市重点项目、省定“三个一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上级部门反馈需核查督导的项目和本级党委、政府安排核查督导的项目。
二、核查方式
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县项目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项目专项核查或重点抽查督导;核查督导方式以现场核查督导为主;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问题解决,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核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重点核查督导项目落地情况,是否真实落地,按期开工;项目开工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开工等情况;项目投产情况,是否如期投产达效;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实际完成投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是否达到节点计划等。
(二)要素保障。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资金、水电气路等要素是否及时保障,是否因要素保障不到位、不齐全而影响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三)项目服务。重点核查行政审批部门是否按规定、按时限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是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中的困难和问题等。
(四)问题整改。对核查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的第一时间形成重大项目交办清单,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单位、交办问题解决慢的职能部门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对弄虚作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情节特别严重,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工作统筹、督促指导,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紧盯谋划储备、签约落地、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建设环境、达效跟踪等,各司其职、靠前服务、加强协作、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新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