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新环管字﹝2019﹞2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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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新环管字﹝2019﹞25号 |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2-10 | 有效期 | 2023-04-19至2099-12-31 |
许可机关 | 新县环境保护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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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关于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新县大别山露营村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意见新环管字[2019]25号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新县大别山露营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及《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新县大别山露营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本项目总投资109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新县香山湖管理区林冲,用地面积646699.0m2,合970亩。本次扩建工程包括一期露营公园提升项目。二期大别山露营村门区、大别山露营公园、露营研学学院、民宿别苑。三期露营体育乐园和露营社区。一期提升工程计划2019年完成、二期工程2021年完成、三期工程2024年完成。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较全面,主要评价因子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选择合理,结论可信,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新县大别山露营公园有限公司新县大别山露营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落实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措施。二、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县环保局的日常管理,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措施。2、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严格环境管理。确保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三同时”,确保工程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3、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4、加强施工及营运期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落实;对生态破坏进行保护和修复的措施:一方面要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植物进行固土,另一方面用修路产生的部分垃圾石在必要的地段做护坡、挡土墙等防止水流冲刷。旅游区内苗木养护尽量使用有机肥不使用化肥,以确保土壤结构良好。5、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必须自主验收合格后,建设公司方可正式投入生产。6、若项目建成以后,或有更详细的深层地下水资料表明可以进行温泉开采,应该单独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7、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工程监理和环境监测,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8、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需自行组织专家组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及所有验收材料报县环保局,以便日常监管。新县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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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