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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鸿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鸿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46L6E18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耀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新市监食许变决字〔2023〕第01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6-16 有效期 2023-06-16至2027-08-10
许可机关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6879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3年06月16日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编号:JY14115230028964)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02月22日受理。经审查,你所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变更你(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06月16日至2027年08月10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