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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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152341948565XW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光峰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413************932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新水行许字〔2023〕14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18 | 有效期 | 2023-10-18至2026-10-17 |
许可机关 | 新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30061128043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30061128043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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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 你单位报送《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 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教学楼、教学综合楼、教学辅助用房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3.02hm2;项目挖方总量1.97万m3,填方总量1.97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土建投资8000万元,于2023年02月开工,计划2025年02月完工。我局已对《新县城关第一小学香山分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预测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指标值,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2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08.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投资288.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1.12万元,植物措施241.17万元,临时措施15.74万元)。独立费用20.0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4万元,设计费16万元,建设管理费0.0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下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二)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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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