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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新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9JW51C3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谢珂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413************415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新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新水行许字〔2024〕2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7-15 有效期 2024-07-15至2026-07-14
许可机关 新县水利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8043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8043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送的《新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于2024年7月15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 该项目目占地面积2.663h㎡,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5543.06㎡,建设内容包含检测车间、生产加工车间、仓库、冷库、辅助用房等配套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筑密度36.06%,容积率1.01,绿地率19.77%。项目总挖方量2.01万m3,总填方2.01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土建投资3080万元,于2024年1月开工,计划2024年7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本方案为补办方案。 我局已对《新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预测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指标值,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9%。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2.663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20.28万元(含主体工程设计已有投资95.62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4.66万元)。水土保持防治费106.7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3.42万元,植物措施费79.05万元,临时措施费14.27万元),独立费用9.13万元,基本预备费1.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957.2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按规定接受各级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