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6MA9NDUNB3B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闵一航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410************634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对河南信阳市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防洪评价的审批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新水行许字〔2024〕13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6-11 | 有效期 | 2024-06-11至2026-06-10 |
许可机关 | 新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30061128043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30061128043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许可内容 | 我局于2024年6月11日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河南信阳市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工程防洪评价的请示》(中储国能(河南)函〔2024〕6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等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现对《河南信阳市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水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项目建设内容,工程位于信阳市新县沙窝镇沙坪村和朴店村段白露河右岸,项目场地东西宽 70~250m,南北长约600m,西侧和北侧紧挨着白露河。建设内容为通过地下人工储气硐室方式建设储气库,将建设300MW/1200MWh压缩空气储能站,包含3套100MW压缩机组、1套300MW透平机组及配套储热系统,压缩空气储能机组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商城220kV赤城变。厂区由北向南依次布置储能车间、工艺水泵房、释能车间、水泵房、机力冷却塔。 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评价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要求,收集采用的水文及河道等资料详实,采用的技术路线和评价方法正确,评价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可靠。 三、白露河沙坪村、朴店村段项目区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厂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四、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评价意见、结论及建议。 五、针对该项目已完工涉河挡墙工程,要求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和行洪断面产生的影响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河道岸线稳定和行洪能力。 六、补救措施工程实施方案施工前报水利局备案,施工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后续项目建设活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