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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显威力 “老赖”主动把钱还
专栏典型案例
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18-12-27

“法官,我马上把欠款打到法院账户上,请您尽快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鲁某来电,他在电话中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请求解除“黑名单”。

  申请执行人刘某是被执行人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该公司欠下了4万余元的工资未付。为催讨劳动报酬,刘某于2017年6月将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至璧山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刘某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9717.02元,经济补偿金34132元,共计43489.02元,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一中院于2017年10月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但该公司并未履行。

  申请人刘某就此案向璧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并未发现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将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重庆某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外出洽谈生意,被机场工作人员拦了下来,鲁某很是懊恼,为摆脱“黑名单”的影响,鲁某将全部执行款4万余元,专程交到了璧山法院,执行法官依法为其解除了“黑名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璧山法院强化执行措施,重拳出击,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动职能部门、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等惩戒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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