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宣〔2019〕7号
关于命名表彰信用系列示范典型(第一批)的决定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文明办、发改委、人行,市直有关部门: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自2018年8月联合开展了诚信示范主题实践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经过推荐申报、初步评选、信用核查、公示评选和表彰宣传5个阶段,涌现出一批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热爱祖国、诚信、无失信行为,聚焦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单位、个人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宣传正能量,弘扬诚信道德,培育我市诚信品牌,打造“文明新乡”、“信用新乡”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决定,命名表彰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办事处胜文社区居委会等26家“诚信示范单位”;命名表彰新乡市太行振动机械厂有限公司等37家“诚信示范企业”;命名表彰冷天彩等26人“诚信公民标兵”;命名表彰新乡市方记不老鸡不老鸭店旗舰店等26家“诚信商户标兵”;命名表彰新乡市永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条“诚信示范街”。信用系列示范典型实行动态管理,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3年。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弘扬诚信道德,培育我市诚信品牌,打造“文明新乡”、“信用新乡”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及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多做贡献。
附件:全市信用系列示范典型(第一批)名单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