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新乡”,实现信用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市信用办对2018年全市各信源单位上报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情况
(一)全市信用信息归集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共上报数据1.22亿条,比上年增长178.6倍。其中,第四季度全市共上报数据5938.6万条,占归集数据总量的48.4%。
2018年信用信息上报数量较多的部门有: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对以上单位通报表扬。
2018年未按照要求报送信用信息的部门有: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中国联通新乡分公司、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市供电公司。以上单位2018年信息归集数量为0条,提出通报批评。
(二)各县(市、区)信用信息归集情况
2018年,各县(市、区)共上报数据119.8万条,双公示数据14.5万条、及时率21.59%,红黑名单1315条。其中,第四季度上报数据69.9万条,双公示信息39545条、及时率14.41%,红黑名单34条。2018年数据上报量较多的县(市、区):封丘县663740条,卫滨区57689条,延津县393642条。2018年数据上报量较少的县(市、区):经开区515条,新乡县1631条。2018年双公示信息及时率较低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1.09%,原阳县1.57%,辉县市2%。对上报数据量少和“双公示”及时率低的县(市、区)提出通报批评。
(三)市直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归集情况
2018年,市直有关部门共上报数据1.21亿条,双公示数据12.65万条、及时率11.87%,红黑名单271条。其中,第四季度上报数据5868.6万条,双公示数据2421条,及时率76.68%。2018年数据上报量较多的市直部门:市人社局8983.9万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587.3万条,市公安局748.4万条,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736.9万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区信用信息归集数量及范围亟待提高。全市14个县(市、区)2018年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量119.8万条,其中,封丘县归集信用信息66.37万条,延津县归集信用信息39.36万条,其余县(市、区)归集信息归集信息均为“双公示”信息。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原阳县、新乡县人均信用信息数量仅0.01条。
(二)市直部门信用信息归集量不平衡。根据《关于抓紧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18〕416号)要求,我市应在2018年年底前,实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邮政电信、水电气暖供应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并保障数据及时更新。市司法局律师自然人信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未提供,中国电信新乡公司、中国联通新乡分公司、国家电网新乡分公司缴费信息未提供。
(三)“双公示”及时率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按照国家规定,“双公示”信息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公示,而我市“双公示”及时率远低于国家要求。2018年县(市、区)“双公示”及时率仅21.59%,市直单位“双公示”及时率仅11.87%。其中,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人行新乡市中支2018年“双公示”及时率为0%,获嘉县第四季度报送“双公示”信息数量为0条,牧野区第四季度及时率为0%,说明大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对此项工作极不重视。
(四)红黑名单制度覆盖范围有待拓宽。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14个县(市、区)和20个重点领域要实现红黑名单制度全覆盖。2018年,我市仅有8家单位报送红黑名单,分别是:市税务局、人社局、中级法院、人民银行、教育局、商务局、农牧局、外事侨务旅游局。仅有6家县(市、区)报送红黑名单,分别是:卫滨区、牧野区、高新区、延津县、卫辉市、辉县市。我市在生产、流通、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社会组织、重点职业人群、互联网应用及服务20个领域红黑名单制度需继续完善和拓展范围。
(五)信用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2018年我市开展“信用周”宣传活动以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通过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公示信用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950余条,充分展示了我市信用建设成果。但市工商局以机构改革为由未按要求参与信用宣传。
(六)“信用承诺”等栏目信息量少
我市已在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建立专项治理、信用承诺、诚信建设万里行、信易+、企业亮信用等栏目的新闻。按照省发改委要求,我市需公示信用承诺不少于5000家。截止2019年1月10日,我市已公示信用承诺书958条,其中,延津县564条,原阳县194条,其余县(市)、区均不足50条,与省里要求的差距较大。市信用办已为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分配账号,要及时按要求上传公示信息。
附件:1.各县(市)、区信用数据归集综合统计表
2.各县(市)、区“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3.市直各部门信用数据归集综合统计表
4.各县(市)、区“信用承诺”上传统计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