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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专栏省内动态
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19-04-04

为全面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47号)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有利条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实行文明低碳祭扫,确保清明节期间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倡导文明祭扫。临近清明节,通过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这种祭扫方式既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又对环境空气造成严重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早动员部署清明文明祭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以及短信、微信温馨提示等,大力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开展清明祭扫宣传,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切实改变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方式,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清洁、环保、安全的祭扫方式来开展祭祀活动。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各地要对清明祭扫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盯守监控。对公墓、集中坟场等重点区域,要切实禁止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各县(市、区)要重点管控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附近以及城区周边范围内的清明祭祀活动,切实减少因祭祀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动各项举措及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抓住清明节假期的关键时期,主动作为,绷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这根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节日期间不留空当。同时,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特别是在中心城区以报庙、送葬等名义,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不因祭祀陋习而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四是加强巡查管控。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巡查队伍,严格落实祭扫巡查监控责任。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对群众扫墓重点地区、重点道路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强化森林防火监管;对乡村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纸钱、冥币等开展祭祀活动的,要提前介入,实施劝导,确保祭扫活动在空旷区域进行,不引发火灾事故。

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积极应对因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引起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等突发污染状况,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清明祭祀用品销售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祀、安全扫墓的社会风俗,打造绿色、生态、和谐清明。同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及早采取措施,引导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全面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