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9点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向华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明的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黄某豪入住海口市某假日酒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挂断电话后,任向华法官立即带领两名法警驱车赶赴海口,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终于见到了消失4个月的黄某豪。听闻执行法官从昌江赶来,黄某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马将1万元欠款转到李某明的账户,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借钱不还吃官司
2018年3月21日,黄某豪称信用卡到期,以需要资金还款为由向李某明借了35402元,并于借款当日写下借条,约定于2018年4月21日还清所有欠款。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豪却未履行义务,李某明多次催促未果后,将黄某豪诉至昌江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黄某豪借原告李某明本金35402元,定于2018年6月20日向原告李某明偿还10000,余款25402元于2018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拒不履行义务成“老赖”
调解文书生效后,黄某豪一直未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6日,李某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两次邮寄送达相关执行材料黄某豪均未签收,而且规避执行。
2018年12月5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黄某豪出现在海口某地。于是,执行干警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海口市,几经周折后将黄某豪拘传到法院。因黄某豪未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准备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黄某豪的外婆听闻其外孙将要被拘留,同意替黄某豪还清债务,李某明向法院申请取消对黄某豪的司法拘留决定。不料第二天,黄某豪不知去向,其外婆也未替其还清债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通过周边调查和网络查控,仅查询到黄某豪有少许银行存款,未能查询到其不动产、股权信息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黄某豪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4月8日,昌江黎族自治县还处在海南“三月三”黎族苗族传统节庆期间,当晚九点多,任向华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明的电话,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了解,黄某豪目前已在海口一家快递公司上班,从下月起,其将以每月还款一千元的方式还清余款,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昌江法院执行干警不忘初心、攻坚克难,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