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全市32个城管部门在解放广场开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称为《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向全体城管工作人员及在场的3000余名市民全面解读《条例》,引导人们共创共建和谐文明、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条例》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第一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活动当日,市城管部门共印发宣传手册3000余册,设置宣传展板60余块,设立咨询台10余处。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条例》涵盖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领域的内容,填补了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无法可依的空白,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