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民营企业信用融资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财金〔2018〕99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洛阳市信用办,各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河南省民营企业信用融资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3日
河南省民营企业信用融资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437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守信激励创新,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基础作用,使信用状况良好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创新民营企业信用融资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河南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依托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实施“信用+融资对接平台”e网通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信豫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开发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和信用应用服务产品,建立完善信用风险补偿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信息共享、信用支撑、风险分担、流程监控、合作多赢的企业融资新模式,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绩效和风险控制能力,助力诚信经营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越过融资的高山,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二)主要目标。2018年底前,“信豫融”全面启动,推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工商登记、税务、海关、医保、社保、水电气暖缴费、房产、土地、车辆等信用融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力争与20家以上大型金融机构、信用大数据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到2019年,“信豫融”产品极大丰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信贷获得率显著提升,力争信用融资突破1000亿元。到2020年,民营企业信用融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力争信用融资突破2000亿元,实现我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倍增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提升“信用+融资对接平台”功能。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融资对接平台”e网通建设,推广实施以“搭建一个平台、构建两项机制、打通三类信息、对接四方主体、实现五大功能”为核心的“信豫融”12345协作应用项目。搭建一个平台,即统一标准、统一接口;构建两种机制,即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构建融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通三类信息,即以信用融资平台为枢纽,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企业(市场)信用信息、金融机构信用信息三类信息融合,打造政银企三方的信息“高速路”;服务四类主体,即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四类主体紧密对接;实现五大功能,即银企对接、信用评估、融资服务、风险监控、联合奖惩五大功能于一体,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性,提升信用产品应用服务能力,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
(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全过程采集、多维度汇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数据,多跨度互通政企信用评价数据,拓展信用信息归集领域,推动税务、人社、法院、教育、环保、卫生、公安、公用事业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提高“信豫融”数据应用服务能力,为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信贷、防范风险提供重要支撑。
(三)运用大数据构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归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投资、管理、交易、经营等与融资守信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将公共信用信息叠加市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信用评估,为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报告和授信建议。结合河南省诚信企业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探索开展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试点,对不同信用等级主体实施差别化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推动诚信示范创建企业享受“信豫融”便利优惠服务。
(四)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银行、信托、保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小贷、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股权交易中心等各类金融机构依托“信豫融”平台信用信息,挖掘信用大数据价值,加快研发适合民营企业融资信贷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改进微贷技术,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审贷信用评价模型与机制。围绕“信豫融”项目应用,完善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信贷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考核因素,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政策。
(五)健全信用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探索设立省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各市、县围绕“信豫融”应用项目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设立或利用风险补偿基金或融资担保基金,引入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引入保险公司提供信用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合作模式。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性担保支持力度,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覆盖面,创新适合民营企业的组合保险产品,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利息补贴制度。
(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融资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施以融资信贷为核心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推动政府部门开展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行政激励约束,对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通过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降低融资信贷费率等方式予以激励,对提供虚假信息、逃废债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跨地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激发民营企业守信意愿,营造信用融资优良环境。
(七)优化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功能。支持省级投融资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发起设立100亿规模的河南省民营企业融资创业发展母基金,发挥母基金撬动作用,与市、县政府投融资公司合资组建区域民营企业融资创业子基金,依托 “信豫融”平台数据共享、综合信用评价和交易撮合,帮助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困提质、转型发展。开展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信用绩效评价,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民营企业,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 “信豫融”应用项目实施,协调推动税务、人社、法院、教育、环保、卫生、公安、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等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信豫融”项目,并结合自身管理要求制定“信豫融”贷款、保险、担保、投资等管理办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性信用融资子系统并与“信豫融”平台进行对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信豫融”项目实施应用,并依托市、县信用平台建立完善“信豫融”区域子平台。
(二)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信用河南”及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融资政策,剖析解读典型案例,扩大“信豫融”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良好诚信氛围。
(三)建立月报制度。各有关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各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部门动态跟踪并及时汇总本单位和辖区内“信豫融”推广应用成效,加强融资信贷流程风险监测和统计分析,通过省信用融资对接平台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