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方式(jiancha2@lswz.gov.vn),邮件标题请注明“《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邮寄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邮政编码:100013),信封上请注明“《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传真方式(联系人:杨焕成010-64276149/6085传真)。
感谢对粮食和储备执法督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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