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法遵从度,持续做好2023年纳税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新县税务局在市民之家二楼会议室开展信用体系纳税信用建设培训会。
会上,全体人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全年评价工作和评价结果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培训,并强调2023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重点事项。
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重视纳税信用管理对于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所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对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使命感,贯彻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二是要强化本领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规范化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信用评价精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助推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三是要规范纳税管理。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评定对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