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财政局多举措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近年来,新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求,不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和企业降本增效。
一是加强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制度建设。印发《新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失信治理机制的通知》和《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政府失信行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台账,对于因法院判决不执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新官不理旧账”等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时作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暂停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等处理。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诚信行为宣传教育。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片、举办宣讲会等形式,向采购人广泛宣传政府采购诚信守法知识,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人人守诚信”的浓郁信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