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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报告查询使用
专栏本县新闻
来源:新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02-20

新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

信用报告查询使用

 

近年来新县财政局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查询使用,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方位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制度建设。印发《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购[2020]1号),推动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报告查询使用制度体系。

二是明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和流程。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以及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是严格失信供应商惩戒措施。信托信用报告查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坚决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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