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精神,8月17日,新县人防事务中心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
会上,就《诚信新县提升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涉及到人防在信用建设环境中的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信用培训常态化。信用环境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信用培训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在培训中学习,在学习中将信用工作纳入到国防(人防)工作中,打造“诚信人防”。二是信用信息细致化。要做好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十公示”录入工作,做到“双公示”信息录入及时准确,细致化的审核录入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信用监管“回访制”。就从事人防建设领域的企业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的方式方法督促其守法经营、诚信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