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准入领域应用
信用报告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新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准入领域应用信用报告,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
一、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
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经验证的自愿注册信息可作为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