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同济城市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配合调查的公告
根据2025年1月3日新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香山西路拓宽改造工程等项目工程造价编制不精准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新监〔2025〕1号)文件反馈,2018年7月,郑州市同济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香山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预算评审时,为详细比对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不精准,存在虚增招标控制价问题,并对我局提出了具体监察建议。
我局接到《监察建议》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询联系到郑州市同济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谷立勇,告知了相关情况并互加了微信,将书面《通知》通过微信通知该企业前往我局配合处理,法人谷立勇当时表示接受配合,后续我局工作人员再与公司法人谷立勇联系时出现个人微信拉黑、个人电话及公司电话均拒接、邮寄关于配合处理的纸质《通知》公司拒收、多次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醒公司法人前往我局配合处理无音讯等情况。
根据我局对该公司下达的《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节点,该公司配合调查处理的时效已逾期,考虑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请郑州市同济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新县住建局接受处理,否则我局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记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62978203)
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