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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应急罚〔2025〕安全生产基础股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45NKDU7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1************438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事由 2024年12月13日,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审计反馈问题,对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县李注仁畈铁路石料用花岗岩矿)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矿山2022年、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期期间,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生产加工销售石料,存在安全隐患), 罚款金额(万元) 6.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0 处罚有效期 2025-01-25
公示截止期 2028-01-10 处罚机关 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矿山、金属治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素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11120号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