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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天利能源有限公司新县南城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应急罚〔202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光山天利能源有限公司新县南城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404A7AX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事由 2025年5月21日,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光山天利能源有限公司新县南城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该加油站现场感知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未正常运行(液位仪故障),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存在安全隐患。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处罚有效期 2025-12-10
公示截止期 2028-06-09 处罚机关 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