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新交执罚字〔2025〕第0600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9LGUR2X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杰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处罚事由 2025年6月17日,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祥、黄波依法在新县京九北路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依法对新县京九北路农村商业银行西52米处刘杰所有的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施行政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金兰大道南段的训练场地有7台车辆正在从事驾驶员培训活动,现场有学员12人,教练7人。经核实该公司未进行驾校备案相关手续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驾驶员培训活动,限期整改。2025年7月1日15时12分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祥、黄波依法对刘杰所有的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施整改情况复查时发现,在没有按规定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的情况下刘杰所有的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金兰大道南段训练场地仍有10名学员正在科目二练车。经调查核实,新县宜通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施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7-02 处罚机关 新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054T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3589431422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