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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林罚决字〔2025〕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054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韩华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513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毁坏林地
处罚事由 经查,2022年11月,新县交通运输局在新县国有林场山石门林区熊畈(小地名)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没有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实施G230改道项目,临时占地、毁坏林地,该处毁坏林地面积为4.1亩(2733.47㎡)。 罚款金额(万元) 6.0136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6 处罚有效期 2027-08-06
公示截止期 2028-08-06 处罚机关 新县林业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32E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1932E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11元2倍的罚款;陆万零壹佰叁拾陆元整(¥60136.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