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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应急罚〔2025〕安全生产基础股0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3MA45NKDU7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事由 025年9月19日, 根据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信应急矿山〔2025〕4号)要求,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县李洼仁畈铁路石料用花岗岩矿)开展汛期专项检查,检查当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矿山西北方+160、+175台阶边坡出现滑移现象(坡体前缘坡脚处出现上隆(凸起)现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罚款金额(万元) 4.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4 处罚有效期 2026-01-28
公示截止期 2028-10-24 处罚机关 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790617389C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1〕120号的规定。 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 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