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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淏达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新交执罚字〔2026〕第08000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省淏达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3MA46TPD33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处罚事由 2026年08月17日10时27分,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红飞、吴建志依法在新县S338与S205交叉路口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沈立新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SB219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河南省淏达实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状态为注销,豫SB219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无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沈立新取得了从业资格证,该车从息县牵引电力公司车载移动变电站专用设备到新县吴陈河镇电管所院内。经调查核实,河南省淏达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行驶证、法人身份证、现场照片、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新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3006112054T 数据来源单位 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33589431422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罚款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