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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歇业备案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2-07-18

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歇业备案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歇业备案登记

二、适用范围: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上市公司除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六大类市场主体。

三、申请条件: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期限: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办理部门: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新县市民之家3楼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登记方式

 符合歇业备案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登记,也可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者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自主申报。

(二)提交材料

 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通过数据共享,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七、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0376-7622323 

附件:新县歇业备案网上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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