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25年度污水处理行业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行业,充分发挥污水处理机构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辖区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5年工作要求,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新县2025年度污水处理行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2025年7月7日至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污水处理机构,抽查比例为100%。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事项
(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抽查内容:(1)环保审批手续、台账记录;(2)生产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二)新县城市管理局
抽查内容:(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情况;(3)应急预案制定情况;(4) 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情况;(5)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建立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牵头单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一河南)对污水处理机构联合检查对象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污水处理监管联合执法人员库随机匹配,并派发到相关配合单位。
五、检查方式
(一)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二)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盖章确认,执法检查人员签字盖章。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发起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抽查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作简报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工作成效。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