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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ODR(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企业的通知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新县  |  发布时间: 2023-04-16
关于发展ODR(在线解决消费纠纷)企业的
通  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发挥经营者主体责任,更好提升12315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现将我局发展ODR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大力发展新ODR企业。从现在起,各所要全面着手完成新发展ODR企业的申请、审核、启用工作。发展数量拟定为新集所、金兰所各3家,沙窝所、千斤所、吴陈河所、郭家河所、泗店所各1家;在发展对象选择上,必须优先发展辖区内投诉举报多发、有较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经营者。
2.大力提升ODR企业活跃度和发展质量。各单位要高质量完成新发展任务,切实提升ODR企业活跃度(办理件数不低于本地受理总量的6%),加强对ODR企业处理投诉情况的催办、督办和消费者回访。同时,还应加强对ODR企业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消费调解绿色通道,不断提高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提升消费调解效能。
3.重点培育试点ODR企业。新集所要继续做好市局ODR企业联系点的指导工作,继续发挥联系点引领示范作用。各所要借鉴学习,进一步规范ODR企业工作职责及流程,推动辖区ODR企业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运行。
各所在发展ODR企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局消保股联系。
联系人:吴辉 0376-2950928
邮箱:xxgsxb@163.com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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